圖一: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金門、馬祖分會會長林天財律師分享兩個台灣民間所努力的人權驕傲:一是對弱勢族群的法律扶助。另外則是「賦稅人權宣言」的推展,引起世界的重視。
圖二: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說,人權在兩公約裡面,是非常抽象的,但法院絕不能推託說因為它抽象,所以不適用。
圖三:司法院副院長暨大法官城仲模表示,沉冤19年的太極門,這案子一直在司法機關來來去去,最後贏了,但是行政機關還是持續違法處分,這實在是我們國家非常遺憾的一件事情。
社會組
(記者李誠信 報導) 人權是普世價值,雖然兩公約在台灣已近6年,但在保障人權的成效上仍顯不彰,尤其賦稅人權更是停滯在戒嚴的時代。週六上午10:30中視神氣家族節目播出《法律護衛人權》,播出民間團體與學術界所舉辦的「法律與人權國際論壇」,國內司法、學術、律師等專家以及青年世代也進行全天的研討,檢視台灣的法律與人權,太極門網站www.taiji men.org也同步播出。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暨台灣總會長洪道子博士在致詞時表示,世界公民本應人人都是維和人員,關心天下事、付出行動力,心繫世人的安危與世界和平。世界公民心無國界,愛就無遠弗屆,當法律與人權的議題能用良心的智慧來平衡時,才有真正公平與公義的產生。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金門、馬祖分會會長林天財律師分享兩個台灣民間所努力的人權驕傲:一是台灣弱勢族群約占百分之三左右,但他們所需要的法律服務工作比一般人高出了3倍,他們所得到的服務絕大多數不是來自於政府,而是來自於民間,這是所有NGO團體和義務律師等人的幫忙。另外,「賦稅人權宣言」則是用血汗換來的成果,這要特別感謝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從印度全球首席大法官國際會議開始推動全球連署,引起世界的重視。
林天財律師指出,台灣的稅收被不當的利用,沒有開源節流,沒有公平的分配,所以呈現以下幾個問題:一、稅捐人員任意開單問題嚴重,很多案子像是國際矚目的HANG TEN案、林志玲薪資所得案以及太極門冤案,都是國稅局行政裁量權過大,人民就跟著要承擔多大的痛苦。二、限制出境一定要回歸到法院的判斷,不能在訴訟過程中,稅務的金額都還沒有確定,國稅局就可以把人限制出境,這是違反人權很重大的事情。前一兩年國際專家來台灣審查台灣人權時,曾就這議題一再提出呼籲。三、人民收到稅單,認為有錯了,要到法院去訴訟,幾乎是打不贏的,根據台北商業大學黃士洲老師做的深入分析,人民的勝訴率大概只有百分之6點一幾。更不幸的是打贏了也沒有用,法院都配合稅務機關可以再「另為適法之處分」,案子就回到原始又重新開始,這是台灣非常不對的稅務結構制度。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推崇洪博士所說:「每個人都應該是維和人員。」鄧衍森引述美國獨立革命時,Thomas Paine提到:我們組成國家,是希望國家保護我們,我們把權利交給政府,放在憲法的基本權利清單裡,當這個政府不公不義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把這個權利拿回來,再度使用這個權利,所以國家存在的唯一目的,只有它的人民、尊嚴,有沒有被尊重,有沒有被保護。鄧衍森說,人權在兩公約裡面,是非常抽象的,但並不表示沒有辦法實踐,特別是法院本身有認知法律的義務,人民可能不知道人權是什麼,法官和法院必須要知道,法院絕不能推託說因為它抽象,所以不適用。政府不能老是認為權利族群應該要自己知道如何保護自己,那後果不堪設想,因為當人民要自己保護自己的時候,很可能已經不是用法律的方式了。
前司法院副院長暨大法官城仲模表示,「法律」和「法」是不一樣的概念。「法律」是經由國會制定的,但是「法」是包括法律以外的行政命令、解釋令、習慣法等等。我們國家曾經有過萬年國會,在那個時代,因為法律是由一群跟民意完全無關的人來制定的,所以所有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感覺到非常的痛苦,因為法律跟人們的生活無關。另外,我們的判決有時候因為摻雜著很多其他的想法,或是沒看到所有的社會狀況背景,因此和社會能接受的有隔閡。像沉冤19年的太極門,這案子一直在司法機關來來去去,最後贏了,但是行政機關還是持續違法處分,為什麼沒能夠非常和平、合理的解決,這實在是我們國家非常遺憾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