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秀蘭
為保障勞工合法權益,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勞工身心健康,勞動部擬訂推動「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條件相關法令實施計畫」,於2年內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進用325名勞動條件檢查人力(103年下半年進用164名,104年增至325名),成立勞動條件檢查大軍,將以工時過長引起過勞之行業及勞動條件法令遵循度不佳之血汗企業為檢查重點對象,實施高密度、高強度檢查,督促事業單位提供勞工身心健康、工作平衡的就業環境,實現尊嚴勞動之普世價值。
根據勞動部統計,102年違反勞動條件法令比例較高之行業為住宿及餐飲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支援服務業(包括保全服務業等)、運輸及倉儲業與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違反態樣則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給加班費)、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加班超時)、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岀勤紀錄表、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及未依規定給付例假、特別休假等工資最為常見。
勞動部表示,為保障勞工合法權益,近年已積極協調地方主管機關及要求勞動檢查機構,依據勞動檢查方針及分工原則,加強辦理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外,並陸續針對違反勞動法令比例較高之行業,規劃實施各類專案檢查,惟因勞動檢查人力有限,抽檢能量不高,致部分事業單位抱持僥倖心態,無薪假、血汗企業,甚至過勞死等時有所聞,嚴重損及勞工基本人權及社會公平正義。
勞動部強調,勞動條件法令為勞工最基本之保障,不容事業單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侵害,勞動部特自103下半年起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進用具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研究所以上學歷之專業人員,成立勞動條件檢查大軍,針對部分血汗企業,透過高強度、高密度之檢查方式,擴大打擊層面,預計103年下半年將可增加勞動條件檢查1萬場次,104年起更將大幅增至4萬場次,展現公權力不容挑戰之決心。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傅還然表示,員工為企業最重要的資產,員工身心健康可提升企業效率、品質、創意及士氣,特別呼籲雇主調整經營策略,採取工時管理及適性配工措施,以發揮企業競爭力。事業單位如未調整管理策略,而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延時工資等違反勞動條件法令,常態性犧牲勞工權益以獲取利潤情事者,將嚴予追究責任,最高將處新臺幣30萬元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公布違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勞工朋友如發現事業單位有上開情形,可就近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進行申訴,地方勞工/社會局(處)將本於專業分工原則,派員進行查處並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