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為因應國內軍、公、教、勞等各類人員年金制度遭遇財務不足、制度分歧及人口結構快速轉變等問題,總統府已成立跨領域的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並由包含銓敍部在內的各類人員年金制度主管機關及各職域代表等為委員,共同就年金制度相關議題進行討論。經過20次委員會議及4次分區會議的實質討論後,已按年金制度架構、財源、給付、請領資格、特殊對象、基金管理及制度轉換機制等7個改革面向,擬出了包含公、教、勞等各類人員的年金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軍職人員部分另外單獨設計,並於19日對外公布,希望作為1月22日國是會議全國大會中討論的參考,以免發生無法聚焦的現象。
銓敍部表示:關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草案,是年金改革會考量公務人員的職業特性,在呼應蔡總統於出席年金改革會第1次委員會議時所提「維持年金制度永續、確保國民老年生活不虞匱乏」的年金改革目標,同時秉持考試院對年金改革所提「溫和漸進、合理可行、世代互助、照顧弱勢」的基本原則下,參照年金改革會議及各場分區會議中與會人員所提具體意見所規劃出來的。至於改革方案草案的重點,簡要說明如下:
一、合理漸進調整退休所得,逐步終止優惠存款制度:
這項改革項目,主要包括退休金計算基準,由現行「最後在職俸額」,逐年調整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逐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及「改革優惠存款制度」等措施,好讓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從方案實施當年的75%逐年調降1%,至不超過60%的目標。期間為保障並維持退休人員老年基本生活,當退休公務人員每月退休所得扣減至最低保障金額(目前規劃是25,000元或32,160元)時,就不再調降;至於原每月退休所得本來就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則自始不會扣減其每月退休給與。
二、逐漸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至65歲,以因應國家人口結構高齡化的不可逆趨勢:
有鑑於我國近年來人口老化趨勢未見緩和(104年國人平均餘命為80.2歲),以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對未來人口的推估趨勢-至150年,男、女平均餘命將分別達到81歲及87.6歲。若我國公務人員月退休金的起支年齡不能作適當調整,未來將無法因應人口持續老化的趨勢,因此將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再調整自115年起,須年滿65歲,才能請領月退休金;並與現行85制銜接,設計漸進延後機制。這期間,現職公務人員則可以每一年度的指標數來過渡,只要個人任職年資及個人年齡合計數達到當年法定指標數時,就可辦理自願退休,並即時領取全額月退休金,不必等65歲再領月退休金,也不須領減額年金;例如:
111年時,某公務人員已任職滿31年,年滿55歲,則該人員當年的任職年資與年齡合計數已達當年指標數86(31+55=86),自然可申辦退休,並即時領取全額月退休金,不須等到65歲再領月退休金。
三、改進退撫基金投資報酬率,逐年提高退撫基金提撥費率,退休改革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
這項改革措施,包含讓退撫基金投資鬆綁及調整基金管理組織,使基金管理專業化,提升基金投資報酬率。另為減緩退撫基金因長期不足額提撥所累積的沉重財務負擔,除規劃逐年提高退撫基金法定提撥費率至18%外,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後可節省的政府預算支出,在扣除應有支出後,其餘節省金額,將會轉回挹注退撫基金,以展現公務人員接受改革並力圖自己救自己的決心。
銓敍部也指出:以上改革方案草案並未定案,仍有待召開國是會議討論並做出結論後,再由該部據以參考研修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法案,循程序送考試院審議後並函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才能定案並付諸施行。
銓敍部又表示:公務人員是國家政策的設計規劃者,也是推動國家進步、社會繁榮及人民幸福政策的主要執行者,更是社會安定的力量之所在。所以在國家面對國家資源不足及各類人員年金給與差異大等情事變遷下,考試院(銓敍部)為了謀求國家更大的公益,本於國家利益優先的使命感,配合國家整體年金改革,推動本次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工程;所追求者,無非是為了國家更進步,社會更安定,全民更幸福;相信絕大多數公務人員都能體諒,支持政府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