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秀蘭
勞動部表示,近年來,我國「過勞」案件已引起社會各界普遍的關注,勞動部也針對職業過勞的議題陸續推動各項政策預防過勞案件的發生;依勞保局統計,103年截至8月底止給付40件,與102年同期相當,與前2年同期相較(100年58件,101年65件),減少逾3成,其中,保全業及運輸業仍居過勞首位。
「過勞」(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案件的發生,往往不是單一因素所引起,與勞工是否罹患腦心血管疾病及工作環境、工作負荷均有相關。為防止因工作時間過長及工作負荷過重引起的過勞,勞動部採取法規、指導協助及法令執行等方面多管齊下的策略,以減少過勞案件之發生。在法規方面,7月3日甫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中亦已增訂「過勞預防條款」,明確規範雇主使勞工從事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作業,為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應採取含辨識及評估高風險群、安排醫師面談及健康指導、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及更換工作內容、實施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等預防措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安署)也已公布「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協助事業單位遵守法令規定。
在法令執行方面,已訂定「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條件相關法令實施計畫」,於2年內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進用325名勞動條件檢查人力(103年下半年進用164名,104年增至325名),擴大勞動條件檢查能量,並以工時過長引起過勞之保全、運輸業及勞動條件法令遵循度不佳之血汗企業進行全面性、高強度的勞動檢查,以維護勞工健康。
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表示,日本將從11月1日起實施《過勞死等防止對策推進法》,以因應近年來多起過勞死事件所造成個人、遺屬及社會的重大損失;日本執行這項法案最重要意義是過勞事件屬於嚴重的社會問題,政府有責任研究及調查過勞死原因,並推動防止過勞死的政策。而我國過勞案件近兩年已有減緩的趨勢,顯示勞動部之相關措施已顯成效,惟經濟全球化後,勞工面臨長工時及高工作負荷之工作環境仍待解決,勞動部將對該法案具體可行之內容進一步研議後參酌推動。他同時強調,過勞事件之預防需社會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成,他呼籲雇主應重視企業社會責任,關心員工身心健康,為員工創造身心健康之工作環境,以發揮企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