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30年 促轉條例三讀通過 政治組
立法院院會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由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規畫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威權時期司法不法等任務,並於提出完整調查報告後解散。解嚴30年,為促進轉型正義,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促轉條例草案,全案經朝野立法院黨團多次協商,都未獲共識,院會上午開始以表決方式處理。
條例明定,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為二級獨立機關,促轉會置委員9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行政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1人為主任委員,1人為副主委,主委、副主委及其他委員3人為專任;其餘4人為兼任。全體委員中,同一政黨人數不得超過3人;同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3人。
條例明定,促轉會有5大任務,分別是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處理及運用;其他轉型正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