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7日經馬拉松會議後,由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明最終結論,駁回管中閔任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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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7日晚間表示,台大校長遴選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駁回這次遴選結果,要求重選。而台大原本選出的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並未被排除資格,可與其他候選人一起重新回到初審階段。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晚間表示,台大校長遴選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無法接受並駁回此次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並依序完成3階段程序。
不過,台大原本選出的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並未被排除資格,可與其他候選人一起重新回到初審階段。林騰蛟也說,如果台大在公正、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仍選出管中閔為校長,教育部就會允以聘用。
今年1月5日,台大選出管中閔為新任校長,後續卻不斷冒出遴選未利益迴避、學術倫理、以及恐涉赴中兼職等爭議,時至今日已過3個多月,管中閔依舊無法上任。4/27日教育部終於針對是否聘任管中閔做出決定,宣布「駁回」台大遴委會決議。
教育部在歷經3小時的內部會議後,終於由常務次長林騰蛟出面說明。林騰蛟指出,台大光是106年就得到政府提供超過67億的預算,全校師生人數高達3萬7000人,因此台大做為高教領頭羊,校長的產生必然要接受嚴格檢驗。
林騰蛟表示,自利益迴避、學術誠信爭議出來後,教育部多次要求遴委會檢視程序,但教育部認為,遴委會並未正視。
針對媒體詢問,管中閔和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的案子,為何以不同標準通過?對此,林騰蛟回應,陽明郭旭崧的爭議,是在教育部已經合聘後才知曉,和管案不同,而教育部也會再審視郭旭崧的資格。
教育部最後決定不聘任管中閔的原因是「遴選過程涉及未利益迴避,有程序瑕疵」、以及學術倫理爭議。其中,學術倫理的問題,也和潘文忠日前聲明的「台大學術倫理,不得不慎」不謀而合。
這次教育部決定不聘任的最大關鍵是: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董未揭露,涉及和身為遴選委員的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的利益迴避問題,在媒體消息曝光後,早就受到一些台大教授的質疑。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就曾指出「管中閔適不適任校長一職是實質問題,相信多數台大人都尊重遴委會的選擇,但程序問題沒釐清,未來很可能成為校長施政上的障礙。」
而在這次的爭議後,教育部日前也修正了《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增訂校長候選人應揭露和遴選委員之間的關係範圍,目前草案仍在預告中。如今,台大必須重新遴選校長,未來也需要依照此規範來走。由此來看,蔡明興以及中研院院長廖俊智恐都要被排除在外。
而關於管中閔是否還可參加徵選,林騰蛟也回應,由現行遴委會來決定,而遴委會需再就由同一群候選人做資格檢視,後續再進行遴委會一階投票、校務會議二階投票,最後再由遴委會選出最終人選。換句話說,若重新審視資格後,管中閔資格無疑義,還是可再進入投票程序,最後仍可能勝出。
但台大主秘林達德擔心,經過這場遴選風波,原遴委是否願意繼續承擔任務,變數很大。若遴委請辭,要依序遞補、還是重新來過,又是一個變數。而後續進入公開徵求候選人的程序,是否還有人願意出面參加遴選,也是一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