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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港男陳同佳殺女友分屍案,法務部罕見一天之內發布二次新聞,法務部表示,去年6月間香港執法人員即透過情資交換,向我方表示港方積極調查陳嫌是否於香港境內串謀殺害計畫等情資,香港保安局局長亦早於該年3月16日對香港媒體表示,與香港警方及律政司研究在香港法律體系之下如何處理這宗案件,最重要是調查所有事情的真相;另於同年5月2日答覆香港議員之書面亦提到就本案竭力搜集所有可能有用的證據等情。
據上所憑,顯見香港檢警等機關本已在調查本案犯嫌是否在香港預謀犯案,並調查相關事實及蒐集在港證據,與報導所謂港府強調香港法庭對港女命案犯嫌無管轄權,大相徑庭而昧於事實。今年5/18日間,在香港01社會新聞中,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也表示,不論從「屬地原則」、「刑事追溯權」、「海外取證」等方面分析,認為港人港審謀殺罪是可取方法,他並批評香港政府「非不能也,實不為也。」他並說「起碼就謀殺、誤殺,擴闊域外司法管轄權,令香港法庭有權審議香港人在外地涉嫌的謀殺案,我覺得是完全可取。」
法務部稱,港方就本案辯稱無管轄權,實有謬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