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組
針對同性戀等相關團體26日再度上街推動同性戀與性解放文化,護家盟表示,將光怪陸離現象展演在街頭,這不是台灣想要的善良風俗與文化,教育單位不僅失去客觀教育立場,且成為幫凶,協助推動意識形態洗腦,荼毒下一代獨立思考與判斷,竟有學校老師強迫孩子參加同志遊行,還要求做成作業。
公投之後,教育部必須回應708萬「將同志教育踢出國民教育」的公投民意,教育部竟然暗渡陳倉,以變本加厲的方式,明目張膽將同志換裝後繼續放入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案中,等於是人民討厭的大野狼換穿一件外套,繼續騷擾小紅帽,侮辱人民的智慧,公開與家長及人民為敵。
護家盟呼籲,年底或選舉前「性平教育實施細則」進入立院修法表決,若有任何政黨或立委予以支持違背民意的版本,則執政黨與相關立委必須負起完全政治責任,人民必須站起來,公開點名並告示是誰幹的,選舉時唾棄相關政黨與立委。
依據中選會公告,公投11案通過後,教育部基於性平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國民中小學階段之學生實施同志教育。因此依據公投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的約束力,教育部必須將「同志教育」從性平施行細則中刪除。
然而教育部這次修法提案給立院的版本是將施行細則第13條原始內容:性平教育的「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修改為以下:其一,保留「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其二是將「同志教育」四個字改為「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也就是說,將「同志教育」的字樣拿掉,卻換成了「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
人民是笨蛋嗎?誰不知道「性別特質、性傾向」就是與同性戀與雙性戀有關呢?誰不知道「性別認同」就是跨性別問題嗎?同志代表了LGBT四個族群,LGB就是與同性戀與雙性戀,T就是跨性別transgender。也就是說,教育部將「同志教育」用不同名稱改頭換面,換湯不換藥且變本加厲,明張目膽的偷樑換柱將同志元素「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換穿一個名稱,將同志四個族群元素全部堂而皇之的公開寫入法律,等於是人民討厭的大野狼換穿一件外套,繼續騷擾小紅帽。這是用文字遊戲愚弄人民。教育部作風真大膽,違背民意且愚弄人民到這個地步。
至於「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乃是幸福盟唯獨的版本,應該是教育部折衷才加入的,因為「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在性平母法以及專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中都有,立法上實不必疊床架屋。
前天1024週四,立院針對性平法施行細則修正案進行公聽會,支持修法與反對的雙方,完全沒有共識:公聽會討論的內容與充滿概念混淆?失去焦點,各說各話,沒有客觀的標準與依據,基本上已經淪為政治議題,任何發言都無法作為立法參考,未來立院任何政黨如果強行過關任何違背公投民意的法案,必須要負起完全的政治責任。
一、
公聽會討論方向歧異與失焦:
(一)
LGBT同志族群成因不同卻夾雜一起討論、性傾向與性平教育並無關聯性卻拿來說嘴、性教育並未不教,但內容不明確,卻夾雜在一起,同運方竟拿來扣帽子,不但失焦,更無任何交集,許多發言者將「性別認同」、「性傾向」與「性教育」混合在一起討論,讓「同志教育退出國民教育」的公投主題被掩蓋。
(二)
「同性戀者」是性傾向的問題,並非「性別認同障礙者」,同性戀者並不會把性別搞錯,或性別認同障礙。但是與會者卻將兩者同時講述,顯然把兩者混淆,誤認同性戀者就是性別搞錯或障礙者,以致於發言混雜與錯誤。
(三)
公聽會各說各話與混淆錯亂,對於實質立法並無助益,看不到有何立法參考的確切觀點。因此原本應該是客觀可以討論的議題,可能淪為只講立場的政治角力,甚至毫無邏輯的扣帽子說「基督徒應該愛人」,這樣的立法討論,淪為政治角力,未來誰推動違背民意的立法,誰就要向人民負責。
(四)
公投11案的「同志教育退出國民教育」獲得人民708萬票的認同,目前教育部修法不但不剔除,竟然將有爭議的「性傾向、性別認同」刻意納入細則,比原先更糟,把人民當傻瓜,公開向人民對幹,完全是「違背人民公投意願,與人民對幹,且愚弄人民」,任何政黨或立委予以支持違背民意的版本,人民必須站起來,向執政黨與相關立委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