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考量國際研究結果,將新冠肺炎確診者解隔離條件從現行三採陰改為二採陰,且需符合發病已達10天且症狀緩解至少3天。圖為武漢肺炎病毒核酸檢驗。(中央社檔案照片)
醫療保健
2019冠狀病毒疫情平穩,確診病人康復解除隔離將有新的標準,指揮中心考量國際研究結果,將確診者解隔離條件從現行三採陰改為二採陰,且需符合發病已達10天且症狀緩解至少3天的新定義。
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平穩,截至目前,台灣累計443例確診個案,7人不幸死亡,截至9日已有431人已經解隔離,只剩5人還未符合現行連續3次呼吸道檢體檢驗新型冠狀病毒陰性。
在疫情之初,台灣確診者的解隔離標準和國際一致,經二次採檢陰性就能解除;不過,很快就發現國際有很多案例是解隔離後又再復陽,指揮中心就將解隔離條件「升級」為三採陰,為國際最嚴格。
不過,韓國研究顯示,確診者二採陰後,儘管後續出現時陰時陽,也不具傳染力;台灣疾病管制署和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合作研究也發現,確診者發病以一週內傳染力最高,發病一週後接觸者都沒被傳染。顯見三採陰的解隔離標準有檢討空間。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成員、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教授級主治醫師黃玉成表示,專家很早就注意這個問題,但因台灣病床數、醫療資源都夠,大家謹慎,怕確診者復陽造成社會恐慌,決定採取高標準。
黃玉成說,目前已知,德國有一篇論文顯示,確診者發病8天後,就無法培養出活的病毒,意即不具傳染力;有的國家解隔離標準是發病8天或10天後,就認為沒有傳染力,沒必要隔離。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日前已開會決議,修訂確診個案的解隔離條件,必須同時符合下列3項條件,第一住院隔離到症狀緩解至少3天;連續2次呼吸道檢體(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檢驗SARS-CoV-2(新型冠狀病毒)為陰性;距離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距首次採檢陽性已達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