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裁定 禁止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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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報導,日本一法院星期一做出裁決,認為日本禁止同性婚姻並不違反憲法。該法院駁回了三對伴侶提出的其婚姻自由和平等權利被侵犯應當予以賠償的要求。
大阪地方法院做出的是有關這個問題的第二次裁決。該裁決與去年札幌一家法院做出的裁決相左。札幌法院的裁決認為禁止同性婚姻違憲。兩種不同的裁決凸顯出這個問題在日本現在有多麼有爭議性。在世界主要工業化國家七國集團當中,日本是唯一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大阪地方法院在裁決中駁回了原告要求每對伴侶獲得100萬元日元以補償他們所面臨的歧視的要求。
原告包括兩對男伴侶和一對女伴侶。他們屬於2019年在日本5個大城市起訴政府踐踏自由婚姻和平等的14對同性伴侶。那些大城市是札幌,東京,名古屋,福岡,大阪。
他們的訴求是,他們受到非法歧視,被剝奪了異性婚姻伴侶通過婚姻所獲得的那些經濟和法律權益。
對性多樣化的支持在日本緩慢增長,但對男女同性戀、雙性和跨性別者的法律保護仍然缺乏,使他們經常在學校和工作場所以及家中面臨歧視,導致他們很多人隱瞞自己的性認同。
性少數權利團體力圖在去年夏季東京奧運會之前,也就是在國際社會注意力集中於日本之際推動通過一項平等權利法,但該法案被保守的執政黨壓下。
大阪地方法院星期一的裁決說,日本1947年生效的憲法中所說的婚姻自由只是意味著男女婚姻自由,不包括同性婚姻,因此,禁止同性婚姻並不違憲。
但該法院也敦促日本國會尋求方式保護同性關係,其中包括種種選擇可以使同性婚姻合法化。
星期一的裁決是那些希望進一步給政府施加壓力的活動人士遭遇的一次挫折。2021年3月札幌法院做出的裁決給政府造成了壓力。
台灣是亞洲唯一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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