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玉泰報導]
謝先生因於家中搬重物的時候,突然失去意識倒地,經救護車緊急送至員榮醫院急診室時,立即急救插管,經心電圖判讀,診斷確定為「急性前壁心肌梗塞合併心搏過緩及急性心衰竭」,惟患者仍然未恢復意識。
員榮醫院立即啟動「生命之鏈」模式,從第一站急診室立即送至第二站心導管室,24小時全天候待命的心導管團隊立刻緊急施予導管手術搶救,除了運用「微導管」吸取血栓打通前降支阻塞情形,並放置兩支支架,亦因心搏過緩及心衰竭也置放了暫時性的心律調節器及主動脈氣球幫浦提升血壓及心臟功能,以增加冠狀動脈循環。
經緊急搶救後,隨予送往「生命之鏈」第三站加護病房觀察,病患雖然暫時脫離了險境,但意識仍未清醒,昏迷指數(GCS)一直呈現2T的狀態 (註:正常人的GCS為15,3為最低分,T代表:氣管插管,故3分以2T呈現) 。經醫療團隊研判後,立即安排「低溫治療」,運用「低溫治療儀」將管路置放於大靜脈內,將體溫控制於攝氏33-34度C內,於低溫時期,搭配鎮靜藥物及預防性抗生素使用,過程中並嚴密監測心率變化及凝血功能,雖然病患一度有合併傷口出血,但在醫療團隊細心照護下,終於獲得控制。
當心臟功能逐漸恢復時,將原本低溫狀態的治療,開始回溫及停止鎮靜劑使用,病人終於漸漸恢復意識,並可以遵從醫護人員的指令,開始實施自主呼吸的訓練,過程相當順利,病患在住院後第七天即拔除氣管內管,在第八天轉至普通病房,配合復健科的訓練,至住院後第11天,病患可以在家屬幫助下行走,隨即出院。
患者返家後,相當自律且家屬支持度高,有按時回診及服藥,在心臟科門診追蹤時,病患不只心臟功能恢復良好,神經功能亦回復正常,可以正常行走及對話,家屬非常開心說病患神智已和患病前正常相同無異。
員榮醫療體系心臟內科郭勛南主任表示:「低溫治療」可使用於以下兩類患者:
一、心跳停止經急救後恢復心跳、血壓,但昏迷患者,如心臟疾病(心律不整、心肌梗塞等)、腦中風、溺水、呼吸衰竭者都可能造成心跳停止,經心肺復甦術急救後恢復自發性心跳及血液循環,都可運用「低溫療法」;其作用在幫助腦部缺氧患者,減少腦部損傷機會,其方式是利用導管將冰水注入靜脈血管,用食道溫度計監測中心體溫,以電腦儀器精確監控,將病人的體溫降到攝氏33℃(此為降溫期),持續維持24小時在33℃(此為低溫期),再以每小時上升0.25℃的速率緩慢回溫,每4小時回升1℃(此為回溫期),直至回升至36℃為止,全部療程大約為3天。重點在回溫過程中,不僅速度要慢,更需要精密的監控,才能保護患者的腦部。
二、新生兒因生產過程不順利導致腦部缺氧,未來有可能造成腦性麻痺,若能儘早利用低溫療法,來減低腦部損傷的機會,但新生兒腦部缺氧的低溫治療的溫度,與心跳停止用的低溫療法略有差異,溫度須要維持在34~35度間,時間則必須延長至48~72小時。
郭勛南主任表示:自2005年起,美國心臟協會(AHA)、歐洲復甦委員會(ERC)和國際復甦術聯合委員會(ILCON)均將低溫療法列為心跳停止後照護之標準治療流程,而我國健保署在2015年7月起,正式將心跳停止之低溫療法與週產期新生兒低溫療法列入給付項目內。
目前執行「低溫治療」仍有可能出現之副作用,例如「心律不整、凝血功能異常、癲癇發作、抑制感染徵狀」等等狀況,若沒有精密的監控患者狀況,將導致醫療人員未能及早發現異狀,所以面對此類患者實施「低溫療法」,均需小心應對才能讓患者有良好的恢復狀況。
本案例謝姓患者,平日無心臟類之疾病徵兆,而且亦無健康檢查之習性,郭勛南主任建議,針對一定年齡人士,應定期實施相關性健康檢查,早期發現身體異常狀況,必免出現突發性心血管疾病,而謝姓患者因病發後迅速送醫,經員榮醫院打造「生命之鏈」醫療動線,讓患者在極短時間內完成相關心導管手術等處置,加上運用「低溫療法」,終於讓其恢復往日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