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鹽澄清 鹽品節稅、無食安疑慮 媒體報導,食藥署及台南市衛生局針對臺鹽公司以非食品級用途之通關代號,進口屬於食品之天然鹽並製成食用鹽,未符主管機關之報關認知而開罰。臺鹽公司22日強調,鹽品自始至終無食安問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已於104年4月10日抽驗符合食用鹽標準。
台鹽解釋,若屬食安疑慮,主管單位三月中旬到臺鹽稽查時,當時便會採取預防性下架,不會延宕迄今。這項疑慮,臺南市衛生局以及食藥署所公佈的稽查結果業已澄清。
台鹽說,部分媒體誤植臺鹽為了節省1%關稅,才未以食品級之通關代號報關,其實不然,臺鹽公司表示,食品級曬鹽報關也可以用零關稅進口,但臺鹽公司當時未以食品級報關,主要還是因為與主管機關認定不同所致。臺鹽公司因為行政作業瑕疵,造成社會不安,謹向社會大眾致歉。2015/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