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組
[記者廖英明/台北報導]
9/4日投保中心發布4家投資人求償登記如下:
1.台灣蠟品公司財報不實案,受理期限至113/9/27
受理條件:
於109年5月18、19、20、21、22、25、26日(其中一日即可)「賣出」台驊公司股票之投資人。(若無法確認是否符合受理求償資格,可先行登記及簽署授權約定書、授權書與同意書等文件,授權同意由投保中心代為統一查詢及認定。)
2.為升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案,受理期限至113/10/4
受理條件:
(若無法確認是否符合受理求償資格,可先行登記及簽署授權約定書、授權書與同意書等文件,授權同意由本中心代為統一查調及認定。)
(一) 善意買受人:
於108年11月13日(含)起至112年5月14日(含)止於市場買入台蠟公司股票,經扣除前開期間內賣出台蠟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二) 善意持有人:
於108年10月30日(含)至108年11月12日(含)曾委託出售(含成交)台蠟公司股票,且於108年11月12日仍持有該公司股票,該等股票並於112年5月15日(含)後始賣出而受有損害者。
3.台灣東洋藥品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案,受理期限至113/10/4
受理條件:
(若無法確認是否符合受理求償資格,可先行登記及簽署授權約定書、授權書與同意書等文件,授權同意由本中心代為統一查調及認定。)
(一) 善意買受人:
於108年11月13日(含)起至112年5月14日(含)止於市場買入台蠟公司股票,經扣除前開期間內賣出台蠟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二) 善意持有人:
於108年10月30日(含)至108年11月12日(含)曾委託出售(含成交)台蠟公司股票,且於108年11月12日仍持有該公司股票,該等股票並於112年5月15日(含)後始賣出而受有損害者。
4.台驊國際投資控股(後更名為台驊國際控股)公司股票內線交易案,受理期限至113/10/4
受理條件:
(一)於109年10月5日、6日、7日、8日、12日(其中一日即可)「賣出」東洋公司股票;109年10月5日、6日、7日、12日(其中一日即可)「賣出」711984東洋元大01認購01權證;109年10月5日、6日、7日(其中一日即可)「賣出」712190東洋統一02認購01權證之投資人。
(二)於109年10月26日「買入」東洋公司股票之投資人。(若無法確認是否符合受理求償資格,可先行登記及簽署授權約定書、授權書與同意書等文件,授權同意由本中心代為統一查調及認定。)
※投保中心網站(https://www.sfipc.org.tw),投資人服務專線(02)2712-8899,
地址:105401臺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78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