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秀蘭
5月12日臺灣銀行召開董事會,通過台壽保與中信金股權合併案。臺銀對台壽保為因應經營環境的嚴峻變化重啟與其他優質金控公司合併,經過公開程序,最後與中信金控達成股權轉換協議深表肯定,也期許這次合併能如期順利完成。
對於此次合併,臺銀雖然在台壽保董事會席位不具主導權,但仍本著董事應盡責任,以維護公股及全體股東權益之最大為原則,參與合併相關工作。從重新啟動股權合併開始,臺銀即力促台壽保合併過程應公開透明並符相關法令規定,股權轉換價格必須合理,可受社會公評,並適度保障員工權益。因此除要求台壽保應廣邀所有潛在適宜之相關金融機構外,並為讓參與的金融機構有充分的時間進行實地查核及訂價,建議台壽保延長投遞投資意向書的時間。
本次議約過程中,中信金於104年4月8日提出具法律約束力之投資意向書的換股比例遠低於1.44,且不含中信金今年配發之現金股利。但經過臺灣銀行的爭取與堅持下,台壽保與中信金達成1.44的換股比例,並且含中信金今年配發之現金股利,其結果遠較中信金原始出價為優,臺銀為全體股東之權益已盡最大努力。
這次台壽保重啟合併案迄今尚屬順利,惟2013年10月台壽保首次合併案最後宣告終止,其期間的紛擾及投資者所受有形無形之諸多傷害與損失,台壽保仍有必要給予投資人說明澄清及道歉,以使此次合併案劃下圓滿的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