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臨時會今(25)日將台中市政府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及台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2項草案通過一讀,但另外8項自治條例草案則送定期會大會討論。對於議會擋下多項重大民生法案的審查,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市府尊重議會決議,但攸關民生的食安、空污管制相關法案未能即早排入並審查通過,仍感到遺憾。
環保局說明,「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規定,台中市境內的露天貯煤場應在107年底前全面改為室內化,以減少空氣汙染;此條例因為台中市空氣品質影響及維護重大法規,環保局也將盡全力溝通,盼獲各位議員支持。
衛生局「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如可盡早通過,未來若發生食安問題,規定業者24小時自主通報並下架,48小時內通報產品原材料、食品添加物及產品的進出貨廠商資料,透過法規明定將可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為台中市食品安全把關。
另外,社會局所提出「台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草案,則清楚規劃市府各局處如何互相協助食物銀行建立,例如:農業局負責收購過生農產品並提供有機食材、經濟發展局收集公有零售市場當天賣完剩餘食物、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檢測、地稅局辦理捐贈物資減稅、教育局推動食物銀行日等,自治條例的設立可讓目前食物銀行相關機構規範更明確,達到鼓勵的目的。
「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則是為加強攤販管理並提升攤販品質,改善攤販聚集營業產生的環境、衛生、交通等亂象;這項草案參考全國其他縣市攤販自治條例訂定,更檢討中市歷年攤販管理經驗及困境,最終以「攤販集中區」申請許可作為攤販管理基礎。
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未來道路範圍內,既有存在並超過60攤以上的大規模攤販區可申請攤販集中區;道路範圍外的攤販,只要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商業區等土地,並超過30攤以上,便可依法提出申請設置攤販集中區。
對於議會臨時會擋下多項重大民生法案的審查,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市府尊重議會的決議,但影響民生並深受民眾關切的食安、空污管制等法案,未能即早排入並審查通過,仍感到遺憾,期盼議會能夠體察民意,儘早完成法案三讀,市府也將全力推動並溝通相關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