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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媒體報導, 十八大以來違反八項規定被處分的省部級官員,已增至7名。昨日,中紀委發佈10月份的八項規定查處情況“月報”,呈現出上述結果。
“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數最高
新京報訊息指出,10月月報顯示,2名省部級官員因違反八項規定被處理。至此,十八大以來因違反八項規定被處理的省部級官員已達7人。
這7名省部級官員中,共有4人官方暫未點名曝光,未披露姓名、職務等資訊。其餘3人分別為付曉光、王建鳴、董軍。
十八大後首個因違反八項規定被處分的省部級官員為黑龍江省原副省級幹部付曉光。2013年12月,中紀委通報,付曉光因私公款消費,大量飲酒並造成陪酒人員“一死一傷”嚴重後果,由副省級降為正局級。
付曉光被處分一年之後,2014年12月26日,中紀委曝光了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建鳴違規參加公款宴請的案例。
中紀委通報稱:2013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與省政府法制辦在武漢東湖賓館召開立法工作溝通協調會。會後,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在東湖賓館組織宴請,王建鳴等48人參加,宴請花費公款17659元。王建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4月28日,中紀委通報了8起違反八項規定的典型問題,其中就包括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的陜西西安市市長董軍。
此外,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接受新京報等媒體採訪時證實,去年交通運輸部一名副部長因大吃大喝被通報。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