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組
行政院7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三次會議,邀請甫上任的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列席,向督導小組報告其就任董事長後的整頓與革新相關作為,並全面改派兆豐銀行董事,除勞工董事,將尊重工會外,兆豐銀獨立董事部分亦將依規定,待兆豐金控董事會改組後進行後續處理。
會議由小組召集人林錫耀副院長主持,除小組委員及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相關部會外,本次會議亦邀請台灣銀行及彰化銀行的總稽核與會,以在討論過程,就稽核控管的實務運作情形及經驗,提供督導小組參考。
至於此案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部分,金管會表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已於9月5日以股東身分致函兆豐金控的三位獨立董事,提醒其依法行使監察人職權;財政部則將待調查告一段落,具體事實及證據明確後,即要求兆豐銀行依循司法程序,對有責之董事進行追償。前次會議中,督導小組指出尚需進一步約詢事件發生時相關分行經理,金管會表示已陸續約詢紐約分行前兩任經理,將儘速查明釐清事件過程,究明相關人員的責任。本次會議也由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報告,針對國際洗錢行為態樣做通案說明與分析,俾有助督導小組後續討論。督導小組也要求金管會及財政部針對本案的監督機制及事件發生前後的因應處理情形進行說明,根據金管會報告,兆豐銀行直至105年5月18日,方將美國紐約州金融署(DFS)對紐約分行的檢查報告函報金管會,財政部則表示於本年8月4日前,兆豐銀、兆豐金相關公股代表均未告知該部有關DFS對兆豐銀辦理金融檢查及出具檢查報告一事。
金管會並提出該會於本月5日赴兆豐銀行總行進一步瞭解此案,發現兆豐有四項極嚴重疏失。而董事長蔡友才已知悉情節嚴重性,卻未通報金管會,與會人員咸認「不可思議」。惟為進一步釐清真相,督導小組要求張兆順董事長必須就此案通報主管部會的相關時間點,即刻調取兆豐內部文件及約詢相關人員,以與金管會今日所提之報告相互確認,以理清責任歸屬;同時,督導小組也要求金管會及財政部必須於下次會議時針對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相關法規命令、督管措施與機制提出報告,列明各自的督管責任,以釐清是否有應作為而未作為之處。
另外,督導小組在聽取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就任後的相關整頓、革新作為後,對於張兆順董事長甫於本月2日接任,能即刻設置專案小組徹查本案,包括進行海外帳戶資料保存,以及海外分行人員之調查,表示肯定;同時亦對其針對兆豐銀行將推動之組織改造,如增進董事會功能、補足海外事業管理單位人力、加強國內分行管理等積極改革作為,給予高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