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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國「紅色通緝令」列為頭號通緝犯的前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星11月16日從美國被引渡回中國。中紀委在其網站上說,楊秀珠是回國投案自首的。
楊秀珠潛逃國外13年,曾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一年前,紐約聯邦移民法庭出庭審理了她的案子,拒絕了她的政治庇護申請,但是法官以反酷刑為由決定不遣返她。
楊秀珠曾經任溫州市副市長和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2003年4月擔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期間攜女兒、女婿和外孫經新加坡出逃到美國。
中國政府據溫州市有關當局通報,楊秀珠貪污案涉案金額達2.5億元人民幣。
中紀委在其網站上說,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在2015年4月22日發佈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的紅色通緝令,楊秀珠名列榜首。
楊秀珠在逃離中國後曾一度前往荷蘭居住,在荷蘭申請政治庇護遭到拒絕,隨後於2014年5月離開荷蘭。2015年6月乘火車從加拿大進入美國時被捕,當時她使用的是換上了自己照片的他人護照。
美國法庭初次開庭審理她的案件前夕,她首次打破沉默於2015年9月30日在美國移民局的拘押所裏穿著囚服接受了當地華文媒體的採訪。
她在採訪中表示,自己「後悔出來」,但「絕不會回去」,「回去死路一條」。她否認自己是「中國第一女巨貪」,並強調自己被以貪腐名義調查,是因得罪中共高層而遭受「政治迫害」。她拒絕承認中國政府對她提出的涉案金額有2.5億的指稱,形容「把我一些下屬拿的錢都算在我頭上了」。
楊秀珠說,習近平三番五次點名要遣返她,是「受了蒙蔽」。楊秀珠從浙江出逃時,習近平是中共浙江省委書記。
中紀委星期三說,2014年以來,中央追逃貪官辦公室通過多個渠道,向楊秀珠施壓,同時勸她放棄抵抗,投案自首,以得到寬大處理。楊秀珠由最初「死也要死在美國」,到「有回國念頭」,最終主動撤銷「避難」申請,作出回國投案自首的決定。
「楊秀珠外逃美國後,中方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渠道向美方提出協助遣返楊秀珠的請求,並提供了相關證據和線索,美方遂將其逮捕並羈押。」
「2014年12月,楊秀珠案被確定為中美5起重點追逃案件之一,雙方指定專人,集中力量突破。」
中紀委網站還說,楊秀珠歸案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之前不久,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當選新一任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