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例一休”擬修法 可連上12天班 財經組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曾承諾,“一例一休”(每週休息二天,其中一天為例假日不可加班,另一天為休息日可以加班)將修法。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達成“修法”共識,鬆綁現行“七休一”規定,未來只要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勞工休假可不受最多只能連續上班六天的限制。行政院稱,未來勞工仍可在兩週、14天中有兩天例假和兩天休息日,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但休息日若勞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後,等於最多可連上12天班。
修法後,勞資雙方可協議第一周的例假排在第一天,第二週的例假排在最後一天,期間的每週休息日若也停休上班,形同可連上12天班。現行例假僅特殊狀況才能停休,休息日則經勞工同意即可出勤,但雇主須加發加班費。勞動部將預告“勞基法”修正草案,11月6日由賴清德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並正式拍板,11月9日將草案送進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