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團赴俄變成中國人 陸委會這樣說 社會組
針對媒體報導民眾跟團至中國大陸旅遊,並從中國大陸邊境持用中國大陸一次性護照進入俄羅斯,回台後遭戶政機關廢止臺灣戶籍及註銷中華民國護照一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說明,禁止旅遊業者如此便宜行事「搞鬼」,應先在臺灣辦妥前往相關國家旅行之簽證,以免受罰。
(一)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 國大陸護照。其立法意旨係為避免民眾有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情事,並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考量。國人如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之行為,係違反兩岸條例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