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化攬才誘因 考選部修法
考試院7日舉行本屆4周年慶祝會
社會組
強化攬才誘因與國際專技人才交流,考選部修法,對於已經領有外國專技執業證書之外國人,在平等互惠原則下,依其執業經歷,與我國國民同樣就應試科目、分階段或分試考試得予以減免。同時合理放寬外國人及華僑應專技人員考試之應試語文,得以中文或英文作答,降低不必要的考試障礙,吸引外國人及華僑應考並取得執業資格,以強化國際交流,提升我國專技人員國際競爭力。
當前國際人才交流日益頻繁,為確保我國專技人員考試及格人員素質水準及國際競爭優勢,並且擴大吸引外國專技人才來臺工作,考選部提案建請修正專技人員考試法第20條規定。




